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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2016年度建設工程系列高級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市建設局(委),昆山、泰興、沭陽建設局,省各有關單位:
根據2016年度建設工程職稱評審工作計劃,擬于10月中下旬召開省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省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符合職稱評定相應標準要求的專業學歷、技術資歷和職稱資格等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的程序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資格申報可不受戶籍、檔案、年齡、單位性質和身份的限制。
(二)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且與用人單位訂立聘用合同,按照個人自愿的原則,可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并按規定程序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三)從省外或中央直屬單位引進來我省工作的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其在原地區或原單位按國家規定取得的建設專業技術資格及專業工作年限應予認可,符合我省高一級建設專業資格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直接申報。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設專業評審委員會申報確認,經確認通過者,換發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四)留學回國人員需要申報建設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職稱、資歷及職稱計算機條件的限制,根據本人實際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建設專業技術資格。
(五)在我省工作的港、澳、臺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資格條件向我省建設專業評審委員會申報評審建設專業技術資格。
二、申報和評審條件
申報和評審條件參閱《江蘇省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筑師、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試行)》和《江蘇省建設工程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研究員級高級建筑師、研究員級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10〕9號)文件規定。
三、申報組織
(一)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做好申報的宣傳發動、資格初審等各項申報組織工作。2016年度建設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和紙質同時申報的方式,網上掃描件和紙質材料需與原件一致。
(二)網上申報通過《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評審平臺》進行。參加本年度評審的申報人員,需要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原件及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各市初審部門接受現場審核。
(三)網上申報時間:2016年6月8日9:00 — 7月8日16:00(逾期不得補報)。
四、申報程序
(一)網上信息填報。登陸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jscin.gov.cn),點擊首頁左下角“在線申報”欄目,選擇“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評審平臺”,進入平臺后,點擊網頁左下方“申報系統”欄目,進行申報信息填寫。或登錄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jscin.gov.cn),點擊首頁右側“江蘇建設人才”模塊,進入首頁后,點擊右下角“職稱申報”欄目,進行申報信息填寫。
(二)申報材料打印。申報信息提交后,請及時在線打印材料。
(三)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紙質材料送至各市建設工程職稱部門進行初審。
五、報送材料內容及要求
(一)市或有關廳局(集團、總公司)職稱辦出具的委托評審函1份,社會其他人員申報由檔案所在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1份。(通過申報系統打印)
(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通過申報系統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裝訂,并加蓋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印章。)
(三)《江蘇省申報建設專業高級工程師或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1份。(通過申報系統打印)
(四)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一般應能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包括個人簡歷;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申報理由,說明符合“蘇職稱〔2010〕9號”文件中所對應的條款等。
(五)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以及公開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證書等)。對科研立項課題,應提交立項申請表、階段性進行情況報告書(含主管部門組織的3位以上同行專家的審查和鑒定意見)。
(六)提交論文、著作、實例。合著的著作或譯著以及雜志只須附主要頁復印件(含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
(七)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職稱計算機有效成績證明,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八)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平均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少于72學時,可以累計計算。
(十)已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管理的專業,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六、評審材料報送
(一)報送時間。8月5日前為各市向省建設工程職稱辦材料集中報送時間,省直點報送時間為7月25日—8月5日(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費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每人收取評審費400元、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100元,共500元。請各市、省各有關單位在報送評審材料時將申報人員匯總表、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并繳納評審費用。
單位名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
賬號:320006654018010031715
開戶銀行:交行龍江支行
(三)聯系方式。聯系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1307室,聯系電話:025-51868946,51868947。
七、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員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學歷、資歷、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應符合《資格條件(試行)》的有關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我辦不予受理。
(二)報送材料由各市建設局(委)、省有關廳局(總公司、集團)職稱辦統一辦理。無主管部門的單位,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辦理。
(三)各市、省各有關廳局應嚴格審查申報人員各種材料和證件,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報送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需經各市建設局職稱部門原件核驗,并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各市報省的材料需經所在市人事職稱部門審核蓋章。
(四)個人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申報、核實過程中,要做到申報名單公開,業績成果公開,考核結果公開,在本單位公示。《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評審平臺》于8月5日至8月23日將對個人申報資料相關內容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報送的材料除個人在工作總結中詳細闡述外,還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單位證明、文稿、獲獎證書以及有關旁證等)。對設計圖紙一般只需附圖簽,但要能夠表明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六)個人所承擔項目(課題、工作)的規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須附文件、單位證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材料;該項目(課題)階段性報告、鑒定報告;獲獎證明(獲獎文、獎勵證書、獎狀)或取得效益(如節省材料、獲得經濟效益、縮短工期等)、效果的證明;有關提出合理化建議、采取某些措施,從而確保質量(施工質量、檢測質量等)的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證書以及專利實施單位有關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等。
(七)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須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
(八)所報電子材料應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報送材料中除本通知第五項中(一)、(二)、(三)項外,其它材料均須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封面須有目錄和頁碼(通過申報系統打印),涉及書寫內容,字跡要清晰。
(九)上年度申報評審未獲通過者,其工作業績、業務水平沒有明顯改善的,原則上今年不得重復申報。
(十)對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將予以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延遲4年申報處理,相關行為將作為失信行為予以記錄和懲戒。
江蘇省建設工程系列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17日